蛾颜

搞cp的~

【嘎龙/下/乡】知·青(纳木海x史黛西)

牧民纳木海x知青史黛西

6k+HE,w\g时期历史纪实向,考据党退散,请勿上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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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史黛西十七年的生命中,被问到次数最多的,就是为啥他一个好端端的中国小孩儿,要用一个外国名。

他总是敷衍过去,说什么真名太长了、复姓很麻烦之类的。

实际上史黛西是没有爸妈这种东西的,他孤儿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愁,名字是小时候跟着街坊小混混偷着卖黄书、听过两耳朵摇滚什么的,就照着歌词给自己取了个“史黛西”的外国名。

念书的时候,有个文文弱弱的男老师说他这个名字不好,是个女人的名字,史黛西可不乐意了,他老喜欢摇滚了,气急败坏之下,便带着一帮兄弟爷们儿把那个男老师砸了个头破血流。

史黛西这个领头的没钱赔男老师的医药费,就没再上学了。他继续卖卖黄书、混着别的结婚人家的四大件儿偷听几句摇滚,努力地当着社会上比星星还多的二流子。

史黛西有一件玫红色的貂皮大衣,可能不是貂皮,他也拿不准,不过说貂皮要好听一些,大衣是他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洗吧了好久还没掉色,看起来质量还不错。

他很年轻,正在抽条长身体的阶段,方圆几十里都少有几个长得像他这么挺拔的。貂皮大衣一披上,周围看他不顺眼的人都得夸一句洋气,所以史黛西就飘了,一年四季一得空都穿着这件亮瞎眼的破烂大衣招摇过市。

可是这七十年代的,哪有人敢穿这种玩意儿啊?渐渐地、史黛西为了活命,也不敢穿了,只是会偷着唱摇滚的调调,在半夜、很半夜的时候。

 

2.

不知从哪一天起,城里突然传开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口号,农村是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主席是这么说的。

可是没人愿意去,呆在城里多好啊,谁都不愿意去农村受苦。

街道委员会不愿意了,上面有任务压着,你不去,就有好几个人蹲在你家里、不分白天黑夜地动员,你一烦躁,也就去了。

建设新中国、学习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将青春奉献给伟大的祖国……

下乡的孩子还不能叫一声青年人,他们大多都是跟史黛西差不多的快成年的孩子,他们是敢叫日月换新天的新一代青年人,是在家族父母庇荫下未经风霜的嫩芽芽。

去下乡的都说是听主席话的,史黛西也报名去下乡了,他不知道什么是下乡,他没文化、不认识几个字,但他在城里唱不了摇滚,他一唱摇滚,就会被挂上涂满油漆的大牌牌打个半死……

史黛西太喜欢摇滚了,他不知道什么是摇滚,就跟着脑子里喷涌而出的旋律摇头摆尾地唱着跳着,他也害怕摇滚,因为他明明只是晃了一晃,就会被喊着追着打得满头都是血。

下乡吧,史黛西想,去个一个人都没有的地方,他自己唱自己的,等他唱出点名堂了再回城里当摇滚明星。

他迷迷糊糊地签了字,哦对,史黛西好不容易写的这几个字儿,还是当年那个、那个什么老师教他写的呢。

那个老师叫什么来着?

他不大记得了。

十七岁,史黛西只带上了那件洗的毛都秃噜了“貂皮大衣”,在一众家长们的叮咛嘱咐中,孤独地踏上了未知的旅途。

去往内蒙的专列上,年轻人全部都哭了,只有史黛西一个人在在笑。

他走不成才得哭呢,偌大的城市容不下一个摇滚巨星,他不走,在这儿整天被打、还能有命活吗?

他问了问旁边的小姑娘,问她为啥哭,小姑娘看着史黛西英俊的脸,不说话,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

 

3.

年轻人们成了知青。

到了草原,史黛西才知道他所在的这个生产队是“插队”。

他们不属于兵团或农场,没有国家提供的后勤保障,甚至连集体灶吃饭的机会都没有,他们从脚踩在草原上的那刻起,就成了真真正正的牧民或农民,他们或许已经算不上是知青,谁又知道呢。

兵团和农场的知青们们一般不和当地农民牧民来往,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生活,除非是成分差了没办法了,或是要去找个依仗了,才会去沟通沟通。

但插队的知青就惨了,他们所有的生存问题都要自己解决,在城里娇生惯养的他们很快发现,现实生活要比他们的想像残酷太多。

在这种情况下,有人选择了顺从,他们踏下心来,努力劳动,有人则万念俱灰,无聊度日……

史黛西从小就是自己一个人打拼,他不怕苦不怕累,寄人篱下惯了,牧民干啥他干啥,他才不要白白搭上一条命。

他被分到了一个独住的牧民家里,听说这个牧民是有前科、杀过人的,所以队里的姑娘小伙都不敢惹他,只得挑了成分最差、资历最浅的史黛西来。

史黛西无法抗拒,他别无选择,但即使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第一次见这个牧民的时候,史黛西还是被他吓了一跳。

男人正在毡房外宰一只羊,他的手法很利索,红艳艳的血溅的到处都是,史黛西在城里总被打,所以讨厌看血,硬着头皮跟男人问了问好。

“我叫史黛西,以后就在你家了。”

“……”

见史黛西来了,男人把刀剁在了羊背上。他把血渍往身上胡乱抹了抹,像很慌张似的站了起来。

史黛西这才看到了男人的模样。男人三十岁的样子,他长得壮实,浑身晒得黝黑,浓密的胡子从嘴上生长到下巴,他带着绿色破旧的军帽,身上的蒙古袍破了好几个洞,也没人给补一下。

“哦,你中文不好是吧,那算了。”

“……等。”

男人像是怎么都想不起来了一样,他把帽檐又拉低了一点,史黛西看不到他的眼睛了,他的手一直晃晃地垂着,整个人都很不自在。

“我,汉话不好。纳木海,我,纳木海。”

“纳木海?”

“是的,你是什么?”

“史黛西、史、黛、西。”

“史、大、喜?”

“是史黛西,不是史大喜,操,怎么就分配到了个杀了人还不会说话的家里来了……”

“你说的,不懂了,我。”

“……算了。”

纳木海的汉语中会夹杂着一些蒙语的单词,史黛西听得一知半解,虽然纳木海喊了个错的,好歹勉强让他记住了自己的名字。

第一个异乡的夜晚,纳木海细心地给史黛西铺好了床,他卷起薄被在他们俩中间隔了一道墙,但史黛西不是什么讲究的人儿,他抓起被子抖擞开、盖在了两个人的被子上,他说这样暖和,估计纳木海也没听懂,不然为什么傻在哪儿一动也不动呢。

史黛西让纳木海保护好他唯一的家当,就是那件大衣,纳木海答应了。

草原上能吃的东西很少,纳木海独居一个人惯了,突然冒出来一个城里还没成年的水灵娃娃,很是不适应。

纳木海的朋友很少,他们这块儿都传遍了,这群知青娇惯的要命,除了来的女知青一个个都美得不行、能快乐快乐之外,便是没一个好东西。

但是这个史大喜并不会让他烦闷,他长得白白的,眼睛大大的像小羊羔,他话还多,声音也细细的,半夜睡着了还会唱歌,虽然他听不懂他在唱什么。

纳木海不知道怎么对一个人好,便想着花地给他弄吃的,草原上哪有什么吃的,能吃饱肚子就已经谢天谢地,史黛西从来都不知道他的苦难知青生活已经是烧了高香的舒坦了。

史黛西是自来熟的性格,但他并不亲近纳木海,可能是还不够了解,也可能是害怕他从开始就一直垂着的嘴角。

纳木海挺好的,他没有使唤史黛西,问他什么,都会皱着一双粗粗的眉毛看着他;史黛西看起来凶巴巴的,脾气却意外地懒散,他会教纳木海怎么说汉话,还挺有耐心。

“纳木海,你很好。”

史黛西总这么说,可能是怕这个男人哪天突然转了性,又像别人那样打他、骂他起来了。

史黛西什么都学,他拼了命地学,他学会了骑马,学会了挤奶,学会了挑粪……学会了生存。

他所面临的贫穷,不是偶尔吃不饱肚子、不是每天干不完的农活,而是看不到光的未来。

 

4.

像之前一样无聊的一天,打队里来人跟史黛西说,他的工作记录好,次次都是先进,所以队里决定派他去另一个地方学习,回来他就是领导了。

史黛西跟同龄人不同,他从出生就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一眼就看出了队里来人的目的。

现在他活的苦累,却没有被苛待,队里成分好的男男女女多了去了,时间已经证明了,纳木海这里是插队知青们可遇不可求的好家庭……

史黛西不想当领导,他就想找个地方唱歌而已。

活着好难。

史黛西答应了队里的人,在一个艳阳天,第一次偷着解了纳木海的一匹矮马,在草原上乱逛。

纳木海可能在找他,也可能只当丢了一匹马把他忘了,史黛西不知道纳木海现在是怎么想的,他总是不被人惦记的。

他想了半天都想不出来自己会被队里派往什么地方,他突然发现自己真的被纳木海保护的好好,纳木海只有一杆长长的猎枪,他只见他平日里背着、连只兔子他都不舍得杀,怎么可能杀人……

史黛西有点后悔了,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莽撞地逃离了纳木海,先不说别的,万一自己死在这儿回不去了,便是连块骨头都要在半夜被狼儿叼了吃抹干净。

他坐在马背上,面对着灼灼燃烧的太阳,太阳照的他双眼发昏,他突然想起来自己的貂皮大衣还在纳木海毡房里,唯一的家当都没了,心里委屈又难过。

都是纳木海!都是他太好了,都是他太好了自己才会喜欢……

不。

城里莫须有的罪名太多了,史黛西永远无法忘记的,还是那个因为鸡\奸被活活烧死的男老师。

他怎么都记不起他的名字。

史黛西在外面逛了一整天,亏着老马识途才回到了纳木海的毡房。

下乡这么久,史黛西还从未犯过错,他不怕组织上对他处罚,他只怕纳木海怀疑他。

纳木海看起来跟平时没什么不一样,他安置好了马,掀开门帘让史黛西进来,还给他倒了热乎乎的奶茶。

沉默了片刻,纳木海一边说着已经熟练很多却还是蹩脚的汉话,一边按着史黛西让他不要动。

“大喜,你今天去哪儿了啊。”

”你不要走啊,你看、你看我给你搞来了什么。”

“你等,我找去,等一下。”

“……”

史黛西像块石头那样,他一直坐在那儿,紧张着静候发落。

“大喜,你一定喜欢的……你看。”

“这个,比你的那个,好特别特别多!”

史黛西无论坐着还是站着,都一直都是挺得笔直笔直的,他以后是要当摇滚明星的,摇滚明星可不能失态。

可当他看到纳木海手中捧着的那团、像火焰一样燃烧的貂皮大衣的时候,就如同骨骼散了架,躯壳没了魂儿。他像看到了什么脏东西一样开始颤抖,他猛地站起来,一个不注意绊倒了桌子,就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

史黛西哭了,哭的是他十多年来没人管、没人爱的荒废青春,哭的是自尊被一场场辱\骂殴打和唾沫星子捻成尘埃,哭的是一个个毛都没长齐的男人女人指着他的鼻子骂着他假装听不懂的话……

这可是、这可是鸡\奸罪、纳木海才不会懂,他什么都不懂……

“你滚开!你别靠近我、你滚远一点……”

纳木海不知道史黛西为什么突然不高兴了,这个漂亮的娃娃一直都很开心的啊?他刚才以为史黛西要走,才赶忙拿出这件他托人染色的大衣哄他开心。

纳木海不明白其中的弯弯绕绕,他以为史大喜嫌弃粗糙的染色,于是把那件亮的让人眼晕的羊皮大衣重重一甩,叠的四四方方的大衣像一团柔软的火,四仰八叉地掉在了软软的毡房里。

纳木海是纯正的蒙古族,他单膝跪地的时候会将小腿崩的笔直,他对着史黛西跪下了,深色的瞳仁儿直直地往史黛西的眼里撞去,像是火花擦着火花,海水泡了海水。

史黛西哇地扑倒了纳木海的怀里,纳木海没站住,被迫摔了个屁墩。

史黛西紧紧地抱着纳木海,他的指甲一直都是黑的,之前是涂得,现在是糙的,被农活糙的指缝里全是洗不掉的泥土印子,他就用这双坠入黄土的手紧紧地抠着纳木海的后背,他是有力量的,他把他所有的委屈全都融进了这个令他窒息的拥抱中了。

纳木海没碰过女人和男人,队里说他杀过人,他其实只是替远去的兄长顶缸,但他不愿意说,因为没人敢靠近他这个“杀人犯”,人言可畏,一传十十传百,别说青春好骗的女知青,就连生过孩子的寡妇都不愿正眼看他一眼。

怀中的触感是特别的,不像粗糙的马儿,不像柔软的羊毛,不像绵密的酒泡……纳木海不知道,他的心脏砰砰狂跳,史黛西好像已经变成了一坨软软的玩意儿,他不再是倔的要命但有点可爱的男知青,他是插进他纳木海胸膛的匕首,是他的长生天。

“以后搭伙过日子行吗,就咱俩,纳木海,我现在唱歌哄你开心,以后唱歌养你,你觉得怎么样……”

“行、都行,我听你的。”

“那我们现在是什么?”

“我们、我们……”

“你说啊。”

史黛西从纳木海的怀中抬起头,他晒黑了,纳木海觉得他健康又好看,纳木海喜欢史黛西的眼睛,像刚出生的小羊羔,懵懂又纯洁,仿佛可以把他苦难的前半生都融化殆尽。

纳木海更爱史黛西的嘴唇,他想亲吻他,因为他的薄唇上总有洗不干净的灰,还有,内蒙人说屁股大的可以生一串娃娃、史黛西就特别……屁股特别大。

还有、还有好多,纳木海说不完,他觉得史黛西特别特别好。

可是他们之间是什么呢?

纳木海不想让他的大喜当他的老婆,因为史黛西是个男人,可是他也是男人,那可怎么办呢?

史黛西在等纳木海的回答,他喜欢纳木海,因为纳木海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对他好的人,他在等一个承诺,一个可以把遥远的他紧紧地圈在这方贫瘠之地的金口玉言。

“我们……我们是一切!大喜,我们是,一切呀。”

史黛西摸了摸纳木海沧桑的脸,他觉得自己的脸经过草原上的风吹日晒,一定也变的像纳木海这样了。

可就算没有之前那么好看,他也能从纳木海温柔的眼波中捕捉到满腔的疼惜与爱护。他是那样爱他,所以他并不觉得脸上的褶子啊、斑迹之类的,说不定纳木海也喜欢他“老”的模样呢,他说以后的话。

史黛西像没骨头似的挂在纳木海身上,纳木海犹豫了好久,最后还是把手落在了他柔软的头发上。

纳木海说史黛西总给他唱歌,所以他也要唱给史黛西听,他用史黛西完全不懂的语言吟唱着,一曲终了,二人都已是泪流满面。

“纳木海,你唱的比农场呢个大喇叭里放出来的歌都好听。”

“没有,你唱最好,你最好听。”

“你会不会说话到底,是你唱的最好听,不是你最好听,懂了吗?”

“那就,你最好看。”

“……也行。”

纳木海不好意思的笑了,史黛西不想让他知道自己脸红了,于是把脸埋进了对方的胸膛。

 

5.

纳木海总是要搬家,当一个地方没水了、草也吃的差不多的时候,他们就不得不搬去下一个地方。

史黛西刚开始不想跟他走,他怕农场的人找不到他,但后来想,找不到又怎么样,他早就铁了心跟着纳木海了。

他不知道他是否还能回到家乡,他无所谓,又有点有所谓,他在毡房里喊着摇滚不死,在马背上掰扯着奇怪的手势。

 

6.

史黛西还是通过纳木海才得知改革开放的讯息的。

“大喜,你想不想回家呀?”

三十九岁的纳木海是这样说的。

“我不想,回去干什么?”

二十七岁的史黛西是这样说的。

没有一个蒙古人愿意让自己的丈夫或者妻子回到城里,城里和草原是两个世界,城里没有蓝天和羊群,只有滚滚浓烟和情爱纠葛。

但即使牧民们藏着掖着,消息一旦撕开了口,就再也收不回来了。

在青春已经无情逝去的时候,知青们终于等到了回城的希望。他们心急如焚,但还得根据各种政策,分批陆续回城。

为了稀少的几个回城名额,知青们一个个抢的头破血流。

陶瓷、钢笔、笔记本、军大衣,知青们把自己值钱的东西都换了出去,却如同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女知青们还好过一点,躲着自家男人偷偷找到书记上个炕,也就给放了。

他们这片的书记是个大好人,他憨厚、不狡猾,一般有名额、上了炕的,就放女知青走,并不多为难谁。

男人就难了些,没有好颜色就没有屁\股卖,卖老婆、卖女孩等等一系列坏的事情就更多了。

史黛西看着平日里关系好的、不好的,都拼了命的要回去,顿时嗤笑不已。

因为回到城市里并不代表着有工作,而有了工作又能怎样,没有文化知识,干的也是最下层的苦力活,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况且……他是那么爱纳木海,纳木海也那么爱他,他舍不得这十年的情爱。

这么一想,回城也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史黛西决心呆在草原、不回去了。

所以,当大队里的人出现在他们家门口的时候,史黛西罕见的沉默了。

史大喜让队里的人进来坐坐,他以主人的姿态给他倒上了奶茶,端上了小碟子,里面装的是纳木海最喜欢吃的太阳饼。

领导道了声谢。

史黛西一直忍着不哭出来。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坚持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在看到队里的人的那一刻,他就已经飞走了。

他的心飞向了遥远的岛城,那里有海,有白鸥,有刚刚兴起的小房子,有大片大片的樱花儿……

史黛西的手一直在颤抖着,他捏着那只看起来油光锃亮的钢笔,他已经忘记怎么握笔,只能像抓羊骨头那样握着那只笔,手抖地像刚摸到妓\女的处\男。

他要回去吗,他终于可以离开羊粪球、没澡洗、大风沙的干瘪之地了吗?

他终于可以回家了……

可是、可是那里没有他的纳木海。

他本来就没有家呀。

史黛西不知道纳木海用什么东西换取了回城的名额,他不想知道,只想让纳木海赶快回家。

他好想抱抱他……

领导走了。

一整天,史黛西都躺在毡房里,他没有吃饭、没有放羊、没有洗衣服、没有唱歌、没有跳舞、没有自\慰、没有想纳木海……

他等了一整晚,纳木海都没有回来。

 

7.

纳木海在毡房外徘徊了一个小时都不敢进去。

他怕、他怕那些美好的回忆会冲垮他的神经。

他怕他再也看不到爱人那澄澈的、爱欲的眼。

他怕生生不息的思念将他的心脏捅个对穿。

他……

“海哥,你咋一晚上没回来?”

他怕,他怕他的大喜再也不会回来。

“没……我看风景呢。”

 

知青们将满腔热血撒向了贫困的土壤,他们用短暂的青春作代价,证明了荒谬即存在、存在即合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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